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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网站、域名申请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21-06-25

华侨大学校园网网站、域名申请

事项名称

校园网网站、域名申请

事项简介

根据《华侨大学信息化校园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华侨大学信息化校园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细则,为了贯彻我校“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和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原则我校宣传部和信息处共同启动了网站群建设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学校和二级单位提供统一的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实现学校网站建设管理的体系化和规范化。《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各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华侨大学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委宣〔2016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未经许可私设网站。

服务对象

部门(对公申请)

办理方式

华侨大学服务门户(信息门户)中的“宣传服务审批备案”中的”校园网网站申请”在线办理

主办部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与培训部

协办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自助建设)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电话:059522692338;厦门校区电话:05926161777-8023

受理地点

泉州校区施良桥科技大楼408室;厦门校区B303-2

办事人员

郭佳佳(泉州校区)、高若瑶(厦门校区)

网址

http://hall.hqu.edu.cn:9090/relax/#/v2.workorder.serviceintroduce.introduce?serviceCatalogId=e3091ee0-3835-11eb-89a1-d3c07d8f736b

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党委审批(不符合可回退)校宣传部审批(不符合可回退)信息处领导审批(不符合可回退)培训部处理配置站点申请单位确认结束流程

线下申请流程:用户单位发起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用户单位党委领导审批校宣传部审批—信息处领导审批培训部处理并反馈信息

 

关联事项

 

关联文档


条件要求

1.负责人是指本单位分管领导,网站高级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

2.本单位承诺遵守《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暂行管理办法》、《华侨大学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委宣〔2016〕22号)的有关规定及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如违规或出现信息安全事件,本网站相关负责人愿承担其全部责任。

3.申请单位可委托网站群开发公司定制或者自行使用网站群后台建设制作网站,制作完成后向信息处申请安全检测,安全检测通过后即可分配域名正式上线。上线后申请单位高级管理员负责所申请网站的日常维护,包括其中的信息发布和更新、网站普通管理员权限的分配等工作。

备注说明

网站申请

(1)网站所属单位责任人,网站高级管理员基础信息,姓名、工号、联系方式、邮箱等

(2)填写网站申请信息

网站名称:例 信息处主页等

申请的域名:例 xxc.hqu.edu.cn

网站内容简介

申请类型:新建站点;网站改版;更改域名

网站类型:电脑版或者电脑加手机版

访问限制:开放外网访问或者仅限校内访问

是否为时效性网站(会议比赛专题等)

反馈交流

可添加QQ群【网站群系统交流群】:153816879或联系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