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控制,维护中心各项工作正常秩序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并细化《华侨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考勤
教职工必须每日登陆学校邮箱、OA,及时查阅和处理相关文件,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凡确因病、事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考勤情况是对教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将作为工资调整、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一)教职工日常考勤实行刷卡签到制度。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部门领导应以身作则、身体力行、遵守制度并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管理。
(二)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维护工作秩序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中心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必须认真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因工作任务须暂时离开所在办公区域的,应在离开前与部门主任或部门同事说明。
(四)特殊岗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相关部门主任须将作息时间调整方案经中心例会讨论通过后报信息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报人事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外出请假
教职工病、事假连续7天内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连续8-15天内由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因事、病、产等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申请经批准并办好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先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主任和中心主任请假,并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
(一)部门主任、副主任需要离开主要工作驻地(泉州、厦门)时(含节假日)须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信息系统)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向处领导报备。离岗期间,务必确保移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二)其他教职工节假日离开主要工作驻地(泉州、厦门)三天以上(含三天),须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信息系统)报部门主任批准并向中心主任、处办公室报备。
三、调休
为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休息时间突发性应急加班和周末值班可申请调休。部门主任、副主任调休应填写《调休申请表》(附件1),经中心主任批准,并向处领导报备;其他教职工调休应填写《调休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主任批准并向中心主任、处办公室报备。
(一)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处理突发应急工作2小时以上,填写《加班审核单》(附件3),经中心主任审核后计入加班,累计加班8小时可调休一天;
(二)周末值班可调休一天;
(三)原则上当月加值班当月调休,且每月只能申请一次调休。
四、擅离工作岗位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擅自离岗,按照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未办理或超过一周及以上未补办请假手续的;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5.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组织者;
6.不服从组织安排,经多次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7.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虽经单位同意,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8.虽然出勤,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出勤不出力者;
9.经中心例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擅离工作岗位人员的处理按《华侨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各部门的考勤和请假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考勤情况将定期在例会上通报,并点名批评考勤最差的部门。一学年累计出现5人次旷工或10人次迟到的部门将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名额,并给予部门负责人相应处理。对因考勤主管领导不执行考勤规定、知情不报造成学校损失或引发劳动争议,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
本细则依据《华侨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制订,今后若有新政策出台,将按上级部门的政策做相应的调整。
附件1: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外出请假流程
附件2:调休申请表
附件3:加班审核单
附件4:企业微信请假操作指南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调休申请表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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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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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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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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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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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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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加班审核单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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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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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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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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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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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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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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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企业微信请假操作指南
1.打开企业微信,进入工作台
2.审批页面点“请假”进入请假页面
3.填写请假申请表单并提交审批
4.点击“已提交”查看请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