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杜绝在申购、入库、领用中的随意性,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并细化《华侨大学材料低品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规定,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材料。
二、中心指定专人作为低值易耗品采购员和库管员。采购员负责低值易耗品的申领和自行采购,把握采购物品的质量。库管员负责做好低值易耗品入库、验收、记账、存放、出库、盘点等工作,掌握库存状态,保证及时供应。
三、低值易耗品采购原则上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仓库申领。如遇仓库无货,申领部门可填写《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申领表》,由申领人签字、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交与采购员自行采购。
四、自行采购应优先选择我校物质采购中心推荐的相关供应商或京东电商等信誉优良企业。
五、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采购后,应及时移交库管员入库和验收,并填写《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入库登记表》。
六、库管员应妥善存放低值易耗品,如实填写《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库存表》。每学期开学采购员协助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七、低值易耗品入库后,由库管员通知申领人领取,并填写《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领用表》。
附件: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相关表格,含《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申领表》、《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入库登记表》、《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库存表》、《一般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领用表》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