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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评估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21-06-25

华侨大学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评估申请

事项名称

华侨大学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评估申请

事项简介

当单位建设的信息系统或网站待上线正式运行前,或上线后的信息系统或网站需要安全复测的,则需要使用此流程

服务对象

部门(对公申请)

办理方式

线上申请

主办部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协办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办理时限

5-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0592-6161777-8027

受理地点

厦门校区现代教育大楼B301-2

办事人员

李老师

网址

 http://ehall.hqu.edu.cn/gemini/sys/xxxtaqpgsq/index.do

办理流程

网站:单位申请 — 单位审批(不符合可退回) — 信息处审批(不符合可退回) — 信息处安全评估(不符合可退回,评估报告发送至管理员和负责人邮箱) — 信息处域名上线 — 结束

信息系统:单位申请 — 单位审批(不符合可退回) — 信息处审批(不符合可退回) — 信息处安全评估(不符合可退回,评估报告发送至管理员和负责人邮箱)— 结束

关联事项

 

关联文档

    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权限信息表.docx

 华侨大学安全评估修复报告模板(2023版).docx

 (自检表)华侨大学基线配置核查2023版 .pdf

 

条件要求

1.网站和信息系统须通过信息处安全审查和评估后方可上线运行。为保证系统上线进度,所在单位应根据评估报告,及时修补漏洞。

2.申请评估的系统,须为经过功能测试、压力测试的正式版本,非开发版本或中间版本。系统完全调试好,各项功能测试完成后再提交安全评估。

3.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系统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督促管理员及时修复漏洞。

4.复测申请应根据上一轮的评估报告附上详细的《修复报告》和新的《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权限信息表发送到邮箱aqpg@hqu.edu.cn;申请单位对安全评估报告中所提的漏洞或安全隐患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形成《修复报告》。务必按照每个漏洞截图或者复制代码或者写明修复的方法,带有清楚修复的过程、文字或截图。

5.信息系统安全评估权限信息表》中提供的账号和密码为安全评估临时使用,请管理员在评估通过后自行修改。系统正式上线后,信息处不对表中相关账号和密码负责。

6.对于以上未尽安全事宜,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备注说明

因系统可能存在多轮修复和复测,如果上线时间比较紧张的项目,请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