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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21-06-25

华侨大学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

事项名称

华侨大学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

事项简介

根据《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业务系统默认不可通过VPN资源进行直接访问,如有需要,则需要详细说明理由。

服务对象

部门(对公申请)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主办部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与培训部

协办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自助建设)

受理时间

上班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0592-6161777-8028;邮箱:liuj@hqu.edu.cn

受理地点

厦门校区现代教育大楼B301-2

办事人员

刘鋆

网址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明确业务需求,提交相关材料至信息处即可受理

关联事项

 

关联文档

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docx

《安全检测报告》

条件要求

1申请人为网站或系统的责任人,应对其网站或系统的内容负责;

2申请人在重要会议期间申请开通系统/网站前,已阅读《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充分知晓管理办法中所有内容,并承诺信守。

3申请人在重要时段申请开通系统/网站,必须先对系统或网站进行深度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值守,并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4、网站或系统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发布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承担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备注说明

如缺失《安全检测报告》,可提交安全检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