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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事项

作者:阅读次数:日期:2021-11-01

1、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考场入口处等候,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缺任何一个证件均不能参加考试。

2、 迟到考生,考试时间相应缩短。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

3、 考生必须根据准考证上安排的考场进入相应的机房,按指定机位就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及有效证件放于电脑桌面左上角,等候监考人员统一指挥抽题。

4、 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必备证件外,不得带入手机等电子设备及其它东西。违者,将视为考试作弊。

5、 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对不服从管理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6、 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未经监考人员准许,不得擅自进出考场。否则,作自动结束考试处理。

7、 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上机考试。不准冒名代考,考试过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考试舞弊或扰乱考场者,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 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确认后,应注意核对与屏幕上所显示的考生姓名是否相符,如有错误应该立即举手报告,等待处理。

9、 若考试中出现电脑故障,考生应举手等候监考人员处理,不得离开座位。经监考人员确认属于系统本身故障,可允许考生重考。

10、 除电脑故障外,监考人员概不回答与考试有关的问题。

11、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从另一边楼梯(东边)离开考场,不得滞留在考场并与其它考生说话、帮人做题等,否则视为双方考试作弊。

12、 考生考试后应立即注意重考通告,愿意参加重考的考生应准时到场。